关于基金通平台开通询价转让业务的通知
上证函〔2022〕1557号
各市场参与人:
基金通平台自2022年2月28日上线以来,整体运行平稳。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自2022年9月5日起,开通基金通平台询价转让业务,允许投资者向做市商发送询价请求,做市商进行回应报价,投资者提交指令并达成成交。
投资者采用询价方式转让基金份额的,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