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2〕223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上市基金做市商功能,提升上市基金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进行了修订,优化了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总分计算方法,并新增基金管理人认可函模板。修订后的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修订)》(上证函〔2022〕1673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pg电子游戏网站-pg电子游戏app)“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