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0〕1160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流程,便利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开展相关业务操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相关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指南适用于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的存续期兑付兑息、分期偿还、票面利率调整、回售转售及提前摘牌等业务办理。本指南未尽事宜,按照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要求执行。
二、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本指南及本所其他要求编制、报送相关文件及办理存续期管理业务。发行人应当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本所债券业务管理系统办理公司债券在本所各项存续期管理业务。各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存续期管理业务相关材料的制作、递交及业务联络。
三、本指南为开放性指南,本所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并发布更新版本。如对本指南有任何疑义,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和相关机构可与本所联系。
本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