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会籍业务联络人的选任、履职和培训等工作,加强对会籍业务联络人的管理,确保市场参与人顺利办理各项会籍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会籍业务联络人管理》的通知 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