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3〕8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深入总结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经验,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现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3年修订)》(详见附件)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的通知》(上证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