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8〕4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再融资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7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7〕5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通知 主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