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现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通知 主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