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
为防范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交易异常风险和结算风险,维护交易结算秩序,保障证券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并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上交所、中国结算将向市场发布配套业务指南和数据接口等规范性文件,请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