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3〕24号
为了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切实做好全球存托凭证(gdr)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衔接,按照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pg电子游戏网站-pg电子游戏app),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合作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