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现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11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