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13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2年10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上证发〔2020〕4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